2018年蚌埠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者:zsb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14552

  

2018蚌埠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蚌埠学院

办学层次:本 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

1 2018年蚌埠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招生类别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60

农林牧渔类及相关专业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60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及相关专业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60

加工制造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60

信息技术类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60

财经商贸类

三、报名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2018年安徽省本科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时段为20183510:003916:00,考生在各级招办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2.对口招生专业报名:参加对口招生专业报名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于3308:30—17:00-3月31(上午8:3011: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蚌埠学院北门向南200米,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高考报名点打印的《安徽省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和本科对口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20/生,打印《安徽省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并加章(作为领取准考证的依据之一)。提倡考生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及缴费;提倡采用银行卡刷卡缴费。

3.报名资格限定: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所院校,且只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所院校、多个专业。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类别”或咨询我校,防止填报志愿无效。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4138:30—17:00到我校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蚌埠学院北门向南200米,图书馆一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新修订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 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各招生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具体见表2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见附件2

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2 各招生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VFP

市场营销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财政与税务基础

学前教育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总分为450分,其中语言类15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100分。

 

 

 

 

 

 

 

 

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3 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专业理论与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与地点

序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专业理论

4149:00—11:30

蚌埠学院

2

技能测试

41413:30—18:00

415 8:30—18:00

蚌埠学院

备注:

1.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与技能测试于414上午9:00开始合并实施;其他专业技能测试于414下午13:30开始实施。

2.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七、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试(答)卷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考点设置及人员培训

1.考点设置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点布置。在考点入口醒目处,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公布内容包括:《考点分布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表》、《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

2.监考人员的选聘

监考人员是维护考试程序的具体承担者,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任监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对口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对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教师,其中女同志1-2名。

3.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前召开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动员会,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

4.考场布置

按照有关规定布置考场。根据报考人数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限安排30名考生。考场内保持清洁、卫生;考场标志张贴在紧靠考场门外侧的墙壁上,并写明本考场的座位起止号。

5.组织考生入场

考生入场后,监考员持《蚌埠学院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由考生逐人签名,并核对准考证、身份证。

6.试卷交接

每科开考前1小时,考务组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每科考试结束后,立即将各考场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答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等,由考务组指派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送交试卷保密室。

九、阅卷

1.阅卷教师的选聘

由我校选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承担。

2.阅卷工作要求

阅卷在考生姓名、考生号密封的条件下进行。

3.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生可于2018418日登录蚌埠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查核申请表》(附件4419日上午11:30发送至电子邮箱:bbczsb@163.com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纪委全程参与。我校于419日下午组织统一查分,41916:00-17:00对核查有误的进行反馈,核查无误的将不另行通知。

十、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20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合格线:学校设立相关考试科目的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合格线为180分。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专业理论合格线均为12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150分。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语言类合格线为9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科合格线均为60分。

3.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通过考试和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仍相同时,学前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于8月初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二、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三、有关鼓励政策

1.免试录取

1)近三年来(含2015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考生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局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地市级教育局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温馨提示: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必须于330日下午17:00前完成现场报名及免试资格审查工作,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经确认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于41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414-15日我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资格条件的仍可被我校相应专业录取。

2.政策加分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3),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考生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局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3031现场报名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加分。

3. 申请免试录取及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对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被查出弄虚作假,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doc

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实施方案.doc

 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查核申请表.doc    2018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