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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5-16     浏览次数: 10

一、学校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则及要求

(一)录取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要求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3.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招生规定执行

4.英语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入学后一般以英语安排外语课程教学。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办法。

六、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安徽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0552-3177533

九、本章程由蚌埠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